2021年8月16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30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32条(公証書の効力発生日等)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公証 […]
2021年8月15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30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31条(公証手続不開始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 […]
2021年8月15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30条(公証書の発行期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 […]
2021年8月15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9条(公証事項の調査確認)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証機構は、公証の申請事項及び当事者が提供した証 […]
2021年8月15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8条(公証事項の審査項目)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
2021年8月15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7条(証明資料の提出等)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 […]
2021年8月1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6条(公証手続申請の委任)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自然人、法人あるいはその他組織は、他人に公証手続を委任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ただし、遺言、生存、養子関係等は本人によらなければ […]
2021年8月1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5条(公証手続申請)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 […]
2021年8月1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4条(公証人の免職事由)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ニ)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 […]
2021年8月1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8月2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法 中国公証法第23条(公証人の禁止行為) 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