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4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5条(公証書作成期限)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工作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4条(文書補正命令)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认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备、表达不准确的,应当指导当事人补正或者修改。当事人拒绝补正、修改的,应当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应当事人的请求,公证机构可以代为起草、修改申请公证的文书。 公証機構が審査中において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3条(事実確認の委託) 公证机构委托异地公证机构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出具委托核实函,对需要核实的事项及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受委托的公证机构收到委托函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实。因故不能完成或者无法核实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3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2条(鑑定等の手続) 需要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对申请公证的文书或者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鉴定、检验检测、翻译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由其委托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代为办理。鉴定意见、检验检测结论、翻译材料,应当由相关专业机构及承办鉴定、检验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3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1条(現場検証手続) 采用现场勘验方式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制作勘验笔录,由核实人员及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绘图、照相、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对勘验情况或者实物证据予以记载。 現場検証により公証事項及びその関連証明資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3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30条(証明資料確認) 在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或者收集有关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时,需要摘抄、复印(复制)有关资料、证明原件、档案材料或者对实物证据照相并作文字描述记载的,摘抄、复印(复制)的材料或者物证照片及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29条(職権質問の手続) 采用询问方式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证人了解、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的,应当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其法律责任。询问的内容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应当载明:询问日期、地点、询问人、记录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3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28条(事実確認時の規範) 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 公証機構が事実確認を行う場合、関連する法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27条(事実確認方式)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
2021年8月22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26条(質問・説明義務) 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应当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释明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解答当事人疑问;发现有重大、复杂情形的,应当由公证机构集体讨论。 公証機構は、審査において、当時者に関連情況を質問し、法律的リスクについて説明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