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5条(執行証書の作成) 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应当对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债务人履约、公证机构核实、当事人就债权债务达成新的协议等涉及强制执行的情况,承办公证员应当制作工 […]
2021年8月2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6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4条(証拠保全の公証)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公証機構は、公証人を証拠保全の公証に外部派遣 […]
2021年8月2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3条(遺言の公証手続) 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并对遗嘱人订立遗嘱的过程录音录像。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 […]
2021年8月2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6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2条(現場立会公証) 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七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 […]
2021年8月24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1条(公証手続終結決定) 终止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终止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终止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终止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公証手続を終結する場合、担当公証人は報告書 […]
2021年8月23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5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50条(手続終結事由) 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二)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撒回公证申请的;(三)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 […]
2021年8月23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7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49条(公証不許可決定) 不予办理公证的,由承办公证员写出书面报告,报公证机构负责人审批。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公証手続を行わない […]
2021年8月23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5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48条(公証不許可事由) 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
2021年8月23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5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47条(領事認証の代行) 公证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公证机构可以代为办理公证书认证,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公証書について領事認証が必要である場合、関連規定あるいは当事者の委託に基づき、公証機構は代行して公証書の認証 […]
2021年8月23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9月5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 中国公証手続規則第46条(公証書の受領方法) 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公証書を作成したのち、当事者あるいはその代理人は公証機構で受領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た、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