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 最終更新日 : 2021年11月16日 品川事務所 中国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 中国民法典第1107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